依据南京市《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2023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建教发〔2023〕13号)和《2023年南京市建邺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建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学校名单及计划公布如下:一、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三、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 四、注意事项&.....
5月19日,全区教育信息宣传与网络安全工作专题会在金陵中学实验小学召开。会议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信息通讯员老师、微信管理员老师、网络安全员老师参加会议,副局长马峰与会讲话,谢伟主持会议。当天,莫愁中专校等35家2022年度教育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建邺区少年宫等61家优秀校园微信公众号、张翔等57名教师教育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彭帅等101名优秀校园微信管理员受到区教育局、...
为实现党组织优势互补,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2023年5月18日下午,在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肖红霞书记带领下,部分党员代表来到建邺区社会福利院,开展了“结对共建、发挥合力、共赢未来”的主题活动。首先,建邺区社会福利院党支部易婕书记致欢迎辞,接着举办了隆重而简约的结对共建签约仪式。之后,成员们参观了福利院,同时为福利院长者捐赠了物品。最后,全体党员们聆听了党课,季慧敏副校长的党课层层推进、...
5月15日,教育部在官网对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进行公示,拟授奖成果570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498项。此次公示,江苏省共有65个项目入选,南京市入围15个,总成绩全省第一;建邺区申报项目3项全部入围,申报获奖率100%,其中一等奖1项(南京唯一),二等奖2项,总成绩全市第一。建邺夺得的3项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中,鹤琴幼儿园张俊申报项目《成就“活教师”:陈鹤琴活教育思想引领下幼儿园青年教师成长的创新实践》...
为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
为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切实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
1.今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什么?答:今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保持稳定,与2022年保持一致。继续落实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公民同招”“免试入学”等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2.如何查询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及招生方案?答: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我区登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登记对象跨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指具有建邺区户籍,学生本人在外区(外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二、登记携带材料办理登记手续时无需携带孩子,但应提交如下材料:1.《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南京市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发接洽单,外市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建议提供学籍卡);2.含有户口簿首页、户主页、...
现将2023年南京市建邺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一次现场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邺区长虹路37号)一楼报告厅。二、现场确认时间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根据报名号所在号段,在下述日期佩戴口罩至现场确认。5月16日 受理报名号段:35296478-355416245月17日 受理报名号段:35541702-355700435月18日 受理报名号段:...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南京市建邺区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受理范围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具有我区户籍;2.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3.在我区内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