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的法制意识,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2015年8月29日上午9点,第五幼儿园邀请了东南律师事务所的孙慧琴律师教职工普法讲座,同时参加讲座的有第五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
本次讲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对幼儿园食堂卫生要求、托幼机构保健要求、学校与教师承担的法律责任、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讲解,在讲解的同时,孙律师向教职工们举出了几个现实中发生过的案例,并对其法律依据进行分析和解释,让教职工们了解到学校和教师在这些状况下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孙律师强调,幼儿园教师需要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幼儿的各种微小状况,防范于未然。讲座最后,孙律师指出,孩子是国家的为来,需要教师们的悉心呵护和教育。
通过此次讲座,教师们加强了法律意识,清楚的认识到法律对教育工作和幼儿的重要性。 (信息员:肖云莉 赵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