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午,我园邀请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的徐驰律师为全园教职工培训法律知识。徐律师以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意识、如何避免预防校园安全事故以及明确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责任为重点,结合了近几年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鲜活的讲解,强化了教职工的法律知识,为安全敲响警钟。
在徐律师的培训中指出:一、树立幼儿园必备的法律思维,牢固“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观念,明确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保护”三个重要职责,将安全教育贯穿幼儿教育教学中;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教职工遇到突发事件,忙而不乱,有章可循;三、普及新改法律“虐待罪”的相关条款;四、了解“首见负责制”,对于视线范围的幼儿不论年龄段进行关注;五、加强接送的交接和外来登记制度;六、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事件的杜绝。在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赔偿问题及责任承担上也对教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后教师们还积极与律师进行互动,咨询了一些日常工作中容易引发法律问题的事件的处理办法,教师们纷纷表示此次的培训对自己有很大的帮助,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培训中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全体教职工能明确自身的职责,将安全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为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幼儿园,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信息员 能靓 朱丹)
(本文由能靓从世纪星幼儿园网站直接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