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2015年度“南京市文明单位”的评选中,新城初中按照南京市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创建工作,被授予“南京市文明单位”称号。
南京市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南京市文明委授予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新城初中被评为“南京市文明单位”,这是对学校办学工作的一种高度认可,也是对新城人在未来的教育之路上不断扬蹄奋进的鞭策与鼓励。新城人将继续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新城新十年的发展书写新的教育篇章。(信息员: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