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南京市建邺初级中学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教育晨会,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在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
升国旗,奏唱国歌。本周的执勤班级:初三(4)班,他们以年华作笔,以汗水为墨,从一张又一张白纸上挥洒出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们是在阳光下折射的初三(4)班。在田径场上,有他们团结拼搏、肆意挥洒的汗水;在学习上,有他们埋头苦干、勤奋踏实的身影,今日种下一棵树,明年中考他们必将瞻宫折桂、收获硕果。
本周升旗手:
第一位升旗手是季圣恩同学,她是班级的化学课代表,在校成绩优异。性格活泼开朗,待人诚恳。在生活上,能够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踏实勤劳,一丝不苟;在与人相处的时,能够做到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在对待长辈时,能够做到尊敬师长。
第二位宋乐然同学,他是一个活泼乐观的男孩,作为班级的英语课代表,他认真负责,肯干能干,是老师的小助手;在课堂上,他专心听讲,成绩优秀,是个让老师信任的学生。
颁发11月流动红旗。时光飞逝,转眼我们又走过了一个月,在过去的1个月里,一些班级力争上游,在常规表现方面突出。十一月两操流动红旗获奖班级:初一5班、初二2班、初三3班;卫生流动红旗获奖班级:初一2班、初二6班、初三2班;总分流动红旗获奖班级:初一6班、初二1班、初三5班。
常规表现在于每天的点点滴滴,与每位同学都息息相关,一个优秀的班集体需要大家共同建设。
法治校长作法治教育。1982年的这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来自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宋玲副庭长为全体学生作了“学习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主题宣传教育,宋庭长强调今天我们在学校学习,是因为宪法赋予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将来我们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宪法保障我们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在宪法的呵护下不断成长;我们也要维护宪法权威,用实践行动践行宪法、捍卫宪法。
学生代表发言。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初三4班仲怀轩同学做《宪法在我们身边》主题发言。他联系自身实际和宪法中的具体规定,向同学们讲述从出生到老去,宪法始终与每一个人如影随形。呼吁同学们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尊法、守法、用法,加入到依法治国的大业中去!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是这样勉励青年的“广大青年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所以,现在我们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将来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供稿:黄培培 编辑:王颖 审核:孙继伦 终审:赵晓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