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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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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教育局关于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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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31

  局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快速发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搞好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一件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中国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此次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既是对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经验总结,也是在我国已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基础上,对义务教育制度和发展进行的重新思考和定位,首次明确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重新界定了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实施素质教育、中小学教师地位待遇、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等一系列问题的新举措和新规定,彰显了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观、普及观,对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有着极其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入开展学习《义务教育法》(修订)活动,有利于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更好地履行义务教育实施与监督工作;有利于中小学校领导依法自主办学和良好运作,推动学校法制化建设步伐;有利于广大中小学校教师依法施教,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对于当前我区义务教育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目标有了重新的界定和认识,为下一步的发展和奋斗目标指明了新的方向。

  二、学习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2006年8月—9月)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层层发动工作。首先在局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宣传发动,然后召开校长会,宣传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部署工作。各职能科室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领会其内涵,认真学习,明确各自的范围、职责、程序、权利和义务等等,为下一步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组织。为了保证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区教育局成立学习领导小组,以局工委书记刘荣亮、局长潘谷平为组长,局工委副书记张伟斌为副组长,工委办主任宣国女、行政办主任刘向玉以及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员。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局机关和各学校要扎扎实实把此项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新《义务教育法》得以真正的落实执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06年9月—11月)

  这一阶段要对照我区实际,结合当前工作特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依法加强学校安全与各项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二是依法行政,切实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完善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促进逐步实现不收学费、杂费的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学校的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为义务教育的规范、统一实施制定标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用于义务教育;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改善薄弱学校,不断提高教育素质,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对义务教育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督导和检查工作,这些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是各学校和相关部门立足自我,一项问题一项问题的解决,各学校和科室进行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    

  (三)检查考评和总结交流阶段(时间:2006年12月)

  根据本局制定的相关计划和要求,组成本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学校和职能科室进行评议考核。先由各职能科室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互相交流,然后由局评议考核小组对其进行评议、考核,结合年终工作考核评出等第,表彰先进,总结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学习《义务教育法》(修订)活动,是全区教育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中小学校要从努力实现党和国家办好世界最大教育的宏伟蓝图的高度,从加快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从肩负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的高度,充分认清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

  (二)履行职责。遵守法律的规定,切实抓好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实施义务教育的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要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体制,同时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尽快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保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宣传. 一是通过开办义务教育法的宣传专栏、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学习;还可以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学校的网站均应开设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栏目;同时要发挥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黑板报、墙报、举办图片展等形式,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组织宣讲团、演出队走进乡村、走进居委会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法。二是认真做好教师节前后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抓住教师节前后有利时机,掀起学习义务教育法的高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力争使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活动做到形式多样,又扎实有效。9月1日开学第一天,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悬挂横幅,并在校门口设置宣传站,向广大家庭、父母和适龄青少年宣传《义务教育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注重实效。《义务教育法》(修订)能否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对义务教育认识的程度、理解的深度。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中小学校领导和职工要辩证地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时间与成效的关系,潜下心来认真学习研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认真组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集中学习《义务教育法》,使广大教师能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提高教育质量。在学习过程中,要把义务教育法纳入新课改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反馈,环环相扣,步步落实,切切实实通过不断“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五)加强考核。为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好义务教育法,区教育局将在近期采取组织专家讲座、解难答疑等形式,对义务教育法进行深入讲解和剖析,使广大行政干部和教师真正掌握义务教育法的实质和精髓。年底,区教育局将采取集中时间考试、组织抽查部分学校闭卷考试、年末检查评估等形式,统一对各单位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活动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纳入本年度教育法制工作考评结果,纳入“五五”普法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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