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公开选拔一名教育局副局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建邺新区发展对干部人才的需求,中共建邺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教育局副局长一名。
一、报名条件
南京市(含郊县)范围内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不受隶属关系、单位性质、本人身份的限制。条件为:
1、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群团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以上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或副科级职务满3年;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
3、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等现代办公技能。
4、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及有特殊专长的优秀人才,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职位要求
10年以上教育类工作经历,担任中学校长、分管教学工作中学校级领导或相关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能力,非中共党员或具有中学高级职称以上者优先。
三、选拔程序和步骤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采取现场发放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组对全部报名人员进行最终资格认定。报名不满5人的,该职位取消;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络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通知书及准考证。
2、笔试:笔试由相关专业考试、测评机构出题、阅卷,笔试试卷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组成。
笔试结束后,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评审组由有关专家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4、考察提名、决定任用:考察小组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后,向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汇报。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等情况,提出拟任用人选。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后,以差额票决方式决定任用,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公开选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5、办理手续:对拟任用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通过体检的岗位依次递补确定新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接转手续。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公开选拔的考试采取笔试(笔试试卷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组成,以闭卷形式进行)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测评要素包括领导者的一般能力、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主要是进一步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手续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2日至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建邺区政府大楼2405会议室(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新城大厦南楼,可乘地铁至奥体中心站,或乘公交车134路、160路至奥体大街站、170路至新城大厦站下)。
3、报名要求: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公选简章》及《考试大纲》可在报名地点领取。
经审核获得考试资格者,笔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