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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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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7

【转发通知】各中小学、职校:关于开展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的通知,区级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具体要求见文件。


关于开展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的通知

 

各区心育指导中心、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

为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年来我市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践成果,特别是奖励其中具有创新意义的优秀项目,以激发和鼓励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活动,活动由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现拟定《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方案》及相关附件,请各区心育指导中心、直属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宣传发动,并组织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致电025-82212028;联系人:林静。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方案

附件2:《申报评审书》(2份)评审书1】评审书2】

附件3:汇总表(Excel)【汇总表】

 

附件1:   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评选方案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以下两个类型的奖项:

1.研究引领奖

主要奖励为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而开展的心理科学研究项目。

2.实践创新奖

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心理健康教育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实践项目。

本次评选两类奖项合计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

二、申报形式

申报材料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两类:

1.研究项目类

主要包括在“十二五”以来各级各类教育规划课题或教育学术专项课题研究中获得立项并扎实开展研究工作的心理健康教育集体或个体研究项目。主件为评审书,辅件为立项申报书、研究过程资料(装订成册,不超过20页)、研究成果资料(附研究报告)及代表性发表成果(含与研究高度相关的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编著、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实践项目类

主要包括在学校中创设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探索载体形式,含校本课程、学生社团、特色项目、创意文化活动等。主件为评审书,辅件为课程或活动方案(计划书)、实施过程资料、以及学生发展成果(提供文字及图片说明,装订成册,不超过20页)。

三、成果认定

1.内容认定

(1)研究引领奖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术组织正式立项为主,无著作版权纠纷。以集体署名的研究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2)实践创新奖以学校至少循环开展2个周期及以上的成熟实践项目为主。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

(3)凡在评奖过程中虚报或产生版权纠纷的,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2.获奖者认定

(1)奖项获得者为南京市基础教育(含幼教、职教、特教)工作者;

(2)集体类获奖持有者不超过6人,个体类获奖持有者仅限1人。

3.日期认定

(1)所有研究项目均须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立项。

(2)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学校实践创新项目,以学校正式实施时间为准。

4.质量认定

(1)创新性

在基于实践的基础上,选题适度超前,围绕心理学、教育学理论或实践提出新问题、新概念或新思路,能够从新的视角解决问题,创造出引领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新经验。

(2)科学性

以清晰的心理学、教育学理论或概念体系为基础,对研究成果进行条理化和系统化,所提出的观点、概念、结论经得起推敲与实践检验。

(3)实用性

在具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及可推广性。

(4)辐射性

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对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瓶颈问题的破解有参考价值。

四、送审材料与送审程序

1. 送审材料

(1)包括主件《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申报评审书》及辅件(见上文)。

(2)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市首届“育心杯”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奖申报评审书》(文本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以及信息汇总表一份。两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一个申请主体只能申报一类奖项及子类别,不能兼报。

(3)各类辅件一式三份,立项书、结项书、发表成果等重要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4)送审材料应将主件和辅件组合为一套材料放置。

2.送审程序

(1)各区由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初选后汇总统一报送,直属学校由直属工作组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稿送至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地点: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电大16楼1609室,联系人;林静。电子申报表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952198256@qq.com每区每类送评不超过10项。

(2)直属学校由学校心育中心报送直属工作组汇总后报送,每类不超过5项。

(3)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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