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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新课程标准解读(二)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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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15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吴斌

五、音乐课程价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审美价值: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是将音乐列入中小学课程的一个重要的理由。长期以来我们以科学实践的方式和方法来教授音乐、学习音乐,使音乐偏离了人类的生活实践和情感世界,由于受某种思潮的影响我们过分强调了音乐的德育价值,将音乐教育视为促进德育的一种工具。应该说,音乐有德育的功能和作用,但音乐教育的长处在于给人的道德观念以情感上的支持。所以,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应该是审美教育,我们的课程改革将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这才是我们音乐教育的理想目标。因此无论是课程标准还是教材,乃至教学的全部过程都必须体现这种理念。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给学生提供各种类型、风格多样的音乐体验,尽力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培养具有音乐审美鉴别能力的音乐听众。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必须调整音乐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坚持下列音乐审美教育的基本原则:教学中,应充分揭示音乐要素(节奏、旋律、音色、和声、力度、速度等)在音乐中的表现作用,让学生亲身感受到音乐中最激动人心和极具表现力的部分,而不是进行枯燥的、单纯的技巧训练和灌输死记硬背的知识;应以整体的方式来体验音乐,理解“整体大于元素的总和”这一心理学原理,使学生感受到音乐的魅力,产生情绪的反映和情感的体验,而不是将音乐的各种构成元素支离破碎地讲授。注重艺术实践的本质,摈弃科学实践的做法,这正是音乐教育区别其他学科的一项重要的原则,也是我们当前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强调音乐概念应和音响尽量统一,只有这样我们学到的才能称其为是音乐,因为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时间的艺术、听觉的艺术、情感的艺术,单纯的记忆概念对于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来讲是毫无意义的。还需要指出的是,学生的技能技巧的学习过程应始终贯穿着学生的情感参与,只有这样,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才能真正实现审美价值,成为审美教育。

2.创造性发展价值:创造能力的培养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国际竞争的要求。许多国家都把创新人才的培养作为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主攻方向,例如美国在六十年代为了研究音乐对人在创造能力发展方向的作用,在哈佛大学设立了“零点项目”研究部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美国政府将音乐列为核心课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我国也曾经对音乐在开发人的智力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许多家长十分重视孩子的音乐启蒙教育,但我们在教育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收效并不显著,尤其是受某种功利性的影响,使得音乐教育对人的智力开发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因此我们有必要重申音乐教育的创造价值。创造能力的培养虽然被所有学科青睐,但音乐教育在发展学生创造能力方面的特殊功能尤为突出。首先,音乐的产生过程就是全部的创作过程,我们称其为三度创作:作曲、表演和欣赏。无论学生的表演或欣赏都必然伴随着创造性的表现和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想像。其次,音乐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即同一首作品,有多少听众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感受,这一特征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具有比其他学科较大的优势,使他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我们提出音乐不谋求统一答案,音乐课尽量不结束真理。其三,音乐的情感特征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热情,在主动参与中展现它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我们相信,每个人的表演都是个性化的体现,每个人的听赏都是独特的理解。因此,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方面的作用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3.表现与社会交往价值:人们需要尽可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现自己。许多观点可以通过语言表达,然而语言有其一定的局限,人类的许多经历和情感还可以通过其他的媒介得到更充分的表达,如舞蹈和音乐等,古人曾说,言之不足咏之歌之,咏歌不足舞之蹈之。对于学生来说,自我表现的机会越多,自我发展的潜力也就越大。例如: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澳大利亚国际教育咨询培训中心合作的“中澳音乐教育试验项目”,就充分体现了这样的价值,学生在学习电子琴的过程中,关注的并不是电子琴的演奏技法,而是利用这种高科技的乐器所提供的各种表现的可能性,发展学生的创造性表现和即兴的表现,在这自由的表现中,学生获得了成功的喜悦,增强了对音乐的兴趣,同时培养了自信和勇气。因此,音乐教育为学生提供了创造性表达个人情感的可能性,是为数不多的需要个人当众表现的学科,这种表现的价值对人格的发展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学生需要通过各种活动的成功经历发展自信,音乐教育中要求学生能够“当众、自信、有表情地歌唱”是这种价值的具体体现。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教学形式常常是以集体的方式进行的,他需要学生牢牢树立群体的和谐意识,虽然在音乐中常常发展个人的技能,然而大量音乐活动在小组内产生,成就靠集体力量获得,这种相互配合的群体音乐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学生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有助于人的社会交往能力,这种社会交往价值的体现在人的发展中是至关重要的。

六、基础音乐教育的任务是什么?它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依据基础音乐教育的性质和价值,基础音乐教育所承担的任务可概括为:通过提供给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机会,使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实践活动之中,并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学习最基本的音乐文化知识技能技巧,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爱好;使学生获得音乐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欢愉;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奠定其终生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音乐能力的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通过音乐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个性、创新精神以及合作意识;陶冶高尚情操;发展创造力;并为其他方面的学习创造有利的条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对人生和生活积极乐观的态度。

因为基础音乐教育承担着上述任务,因此其教育观念指导思想及其具体的行为方式上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基础性。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将不再是中小学音乐教育基础性的全部或主要内涵,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并奠定学生在音乐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包括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坚实基础,这是音乐教育基础性的要义所在。这就要求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必须以是否有利于学生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参与音乐实践活动、获得审美愉悦体验为主要取舍标准。那些影响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使学生丧失音乐学习自信心的、具有较高难度的、且中小学生又无须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不应成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

第二、民主性。音乐教育要真正面向全体学生,包括弱智、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学生都有接受音乐教育的权利,承认和维护学生在音乐方面的个性差异,为学生在音乐方面的学习和自由发展,创造宽松的时空环境。音乐教育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的自尊心与自信心,欣赏学生在音乐鉴赏和表现方面的才能,真正把学习音乐的幸福和成功的欢愉带给每一个学生,音乐教育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都必须以学生主体为主要依据,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以学习为本。

第三、开放性。学校音乐教育要把社会音乐教育环境和家庭音乐教育主动纳入自己的视野,使三者形成合力,把音乐教育与学生的日常音乐生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在内容的选择、要求的确立、教材的编排等方面不过分追求系统、全面和整齐划一,为教学留有足够的接口和创造余地。要加强音乐课程与学校其他学科课程、特别是其他艺术课程之间的横向联系,使之密切配合,相互渗透,共同发展。要改变传统的教师单向讲授及定时间、定地点的分科教学的封闭式教学模式,采用学生探究、交互式学习和多种艺术形式交叉融合的开放式教学模式。要虚心学习和借鉴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成果,加强音乐教育的国际交流。

第四、科学性。中小学音乐课程必须建立能科学地反映出中小学音乐课程作为普及的、普通的、音乐基本素质教育特点的独立、完整的国民音乐教育的科学体系。要科学地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使之切合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与心理需求,并能很好地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要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优化音乐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借助现代高新技术,努力探索并尝试新的音乐教学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丰富音乐教材形式,不断充实声像教材、多媒体教材和多种媒体组合教材,鼓励和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络学习音乐。应该强调的是,我们所说的科学性不是用科学分析和推理的方法来学习音乐,而是让音乐教育更符合我们提倡的教育理念,确立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科学体系。

第五、实践性。音乐课程在中小学教育中是活动性、实践性最强的课程之一,因此,中小学音乐教学不应该理性化、学术化,而应该在一定程度上音乐生活化,让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中,有趣地、令人开心地掌握基本的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获得审美愉悦体验,增强进一步学习音乐的兴趣和信心。即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从做中学”、“从乐中学”让音乐充满人生,让快乐伴随终身。

七、 基础音乐教育中,应如何体现以审美为核心?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从而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这对于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基础音乐教育,无异于扑面而来的春风。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极大地提高音乐教育实施美育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利于音乐教育真正地实现以审美为核心。

以美育为基本属性的音乐学科,在其教育、教学形式与过程中,与其他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动中那种赤裸裸的知识传递过程,代之以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并视这种活动本身为教育目的之一。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基础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由于受传统学科教育体系的影响,音乐教学很容易产生与音乐审美相悖的现象。诸如从乐谱和音符入手的识谱训练,从时值出发的节奏训练,着眼于音程、和弦的听觉训练等等。这种理性的、枯燥的机械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教学作为一个审美感知和审美发现的过程。影响音乐审美的要素很多,下面我们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等方面作简要分析:

l.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孩子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这种曲调和音韵美磁石般地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欣赏教材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地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溶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 音乐教学方法的审美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着下面一些原则:

1)参与性原则

音乐教学的参与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教育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样一种体验的。因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贯彻参与原则进行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尽量地把音乐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作活动等,同时将有关的音乐基本文化知识内容融进音乐活动之中,让学生顺带地学习。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教师应为学生的参与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把学生从那种听讲式、没有多少移动余地的座位中解放出来。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3)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是一种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于在音乐教学中体现,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发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3.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诸如录音机的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的一声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叠出的口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教学手段(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的运用无不应遵循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气氛与情境的原则。

八、基础音乐教育为什么要把培养兴趣作为重要理念?

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究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人们总会主动愉快地去探究它,使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应该说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把学生的音乐兴趣培养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为了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惟一动力,学生没有音乐学习兴趣,音乐课程就有可能成为虚设;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其基础性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是音乐学习兴趣,或者说音乐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因为,没有兴趣做基础,包括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内的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完成;就终身教育而言,音乐兴趣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即是学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断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动力催化剂。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更需要把学习兴趣归还给学习者。因此,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孩子,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便成为音乐学习中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感情。如果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连个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生心中建立起来,那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了。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使学生喜爱,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音乐学习”对孩子们来说都没有意义。

基础音乐教育对音乐兴趣培养的关注,必将带来音乐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的革新与变化。诸如改革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知识的倾向,加强音乐教学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学习,被动模仿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索发现等多种音乐学习活动;改革教学评价过分偏重知识、强调选拔的倾向,建立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等等。这种围绕着兴趣培养的音乐教学改革,无疑会展现出一个音乐教学的新天地。让学生每每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让学生时时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孩子们更学会“学海无涯‘乐’作舟”,音乐课堂便成了学生精神上的家园,音乐将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成为其心灵里美好的东西。

九、音乐创造作为课程基本理念,其具体涵义是什么?

音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音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像、联想的广阔空间。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欣赏等各个环节均体现了鲜明的创造意识并伴随着独特的创造行为,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音乐艺术的这一特质,使音乐教育在发展孩子们的创造力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优势,这无疑为学生发散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

创造,对于基础音乐教育的价值,已引起包括课程专家和学科专家在内的众多音乐教育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越来越成为广大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因此,如果仅仅把音乐创造融在其他音乐教学内容之中,就不可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作用。只有把音乐创作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够获得最大的教育效益。而且就世界范围而言,音乐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世界上著名的音乐教学法以及音乐教育家,也都十分重视音乐创造教学。在具体的创造教学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模仿与创造的关系。中小学生的音乐创造活动常常是从模仿入手的,模仿是音乐创造的必经之路。通过模仿,可能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进行创造学习。

第二,分清即兴创造与创作的异同。即兴创造是指学生根据当时的感受而产生的一种音乐创造行为,是事先不必做准备的临时创作,它往往与即兴表演联系在一起。而创作或改编乐曲则需要经过准备孕育,在酝酿创意之后再进行的加工塑形,最终成为一部音乐作品。即兴创造与创作是音乐创造教学领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学中缺一不可,不能偏废。

第三,注意在音乐创造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内心听觉,启发学生想像自己的创造效果,先描述,再与实际音响对照,如此反复练习,使学生的内心听觉与创造能力同时得到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首先需要一种创造性的音乐学习。虽然,作为一个学科,音乐某些规律性东西需要向学生传授,但音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性质只能靠想像力去再创造。那种传统的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师徒式教学方式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背道而驰、大相径庭。而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则追求一种无权威的学习机制,追求一种自由、和谐、双向交流的教学氛围。要建立平等互助的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凭借音乐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音乐教师要勇于从传统的角色中跳出来,“教书匠”为“教学设计师”、“指导者”、“合作伙伴”,为学生的音乐学习创造宽松、融洽的人际环境。音乐课堂上,学生可以说不,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允许质疑,鼓励探索,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与独立思考。如果从更深的层面上来说,那么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则应体现较强的民主意识,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基础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无论学生是否具有音乐天赋,都有接受音乐教育的权利,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终生享有音乐乐趣,是基础音乐教育的崇高责任。

十、 如何理解“倡导学科综合”?

综合,是基础教育的一种基本理念。它体现了现代教育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伸展,是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回归。以审美教育为主旨的基础音乐教育,之所以倡导“综合”的理念,根本的要义在于“综合”有益于改变人格的片面化生成而向人格的完整化和谐发展。

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实践证明,中小学接受音乐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所接受的音乐教育的广度与深度较大地影响着其他素养的提高与音乐能力的发展。因此,音乐教育必须具有宽阔的视野,必须保持开放的态势,对音乐教育的各种影响因素给予高度重视。从艺术的本质上讲,一切艺术都是心灵的艺术,只是各自所有的感性材料不同而已。不同的艺术形式或同一艺术形式的不同方面在审美意蕴、表现手法等方面本来就有许多相通之处。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各艺术门类本是源于一家的,是高度融合在一起的。与此同时,这种艺术之间或同一艺术形式的不同内容之间所固有的融合趋势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也存在着某种同构关系。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通感”这一心理现象,也使得艺术之间或同一艺术形式的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融合成为必要和可能。在另一方面,作为艺术的一个最主要的门类,音乐也同广泛的文化领域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这也使得音乐课程同其他非艺术课程之间的相互融合成为可能。如在中小学各门课程中,语文、历史、地理、生物、数学、体育等都或多或少与音乐有着一定的联系,这也使得音乐教学与这些课程之间的联系成为可能。此外,只要音乐教学能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势,具有较宽的视野,那么,课外音乐活动、社会音乐教育环境便都能成为音乐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音乐课程中贯彻综合原则,可以有以下具体做法:其一,把包括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文化等在内的音乐教学的各方面内容充分结合起来进行教学。如音乐文化知识可以在学生参与的创作、演唱、演奏、欣赏等音乐实践活动中结合着讲解;许多音乐欣赏内容可以通过演唱、演奏来加深体验,加深理解;可以结合唱歌与演奏来进行创作教学,并通过唱歌与演奏来展示学生的创作成果。其二,把音乐与包括舞蹈、戏剧、美术等在内的其他艺术形式结合起来进行教学。如让学生通过舞蹈、律动来表现音乐。音乐与美术融合即是听觉与视觉的结合,可使学生更形象地理解音乐。其三,把音乐课程与包括语文、历史等在内的与音乐艺术有关的其他非艺术课程适当结合起来进行教学。音乐与文学关系密切,音乐教学可与语文教学(诗词、戏剧段落等)沟通;音值、节奏等内容可与数学课中的数量概念结合讲解;节奏与自然界现象、与人的生理现象以及人的运动方式有关,教学时可与自然常识课沟通;体育课的广播操、韵律操等与音乐节奏感、旋律感的联系很紧,也能够有效结合;一定的音乐与这种文化产生的民族、地理、环境、历史条件、语言语音特点、生活习俗、文体交流等有着密切联系,故音乐课与历史课、地理课的结合也并非困难。最后,可有意识地把音乐课堂教学与课外音乐活动结合起来,把学校音乐教学与社会音乐环境结合起来,如社会音乐生活中的某些机制(广播、电视、艺术团体等)可为音乐教学所用,以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提高音乐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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