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2012~2016年)”和“2011年南京市学校合格心理咨询室”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教宣德[2007]24号)精神,在申报学校自查、区县教育局初评及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检查评估组对照检查评估条件和标准,逐一对申报学校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评估,认定南京市长江路小学等16所中小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为“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2012~2016年)。同时,经学校申报,区县教育局组织检查评估,市教育局研究,认定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南京市摄山中学的心理咨询室为“2011年南京市学校合格心理咨询室”。
希望获得命名的学校以更加负责、敬业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更加科学、勤奋、精业的态度,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和示范作用,引领本区域阵地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重视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并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师生和谐发展,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2012~2016年)”学校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
“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2012~2016年)”学校名单
(16所)
1.南京市长江路小学;
2.南京市秣陵路小学;
3.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
4.南京市西街小学;
5.南京市双闸中学;
6.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中学部);
7.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
8.南京市梅山第二中学;
9.南京市秦淮高级中学;
10.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11.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
12.南京市马群中学;
13.南京市花园中学;
14.六合区双语小学;
15.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
16.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