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现转发2019年南京市心理咨询员报名通知,请仔细阅读相关要求,我区可推荐10个名额。两个优先:优先考虑已经从事或将要从事心理工作的老师,优先没有心理咨询员的学校(报名老师将于报名后组织面试择优录取,有淘汰)。请报名学校于2月24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老师报名表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复印件报至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李晓宁老师处。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南京市第30、31期
中小学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举办南京市第30、31期中小学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2个班,共90名学员。
二、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学制1年,2019年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完成;具体上课时间为周五和周六全天;开学首次上课封闭式培训3天,结束前封闭培训3天。
培训地点: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院(北圩路41号)。
三、培训内容
根据中小学心理咨询员的专业要求设置课程,分为学校咨询理论、学校心理咨询实验室、学校心理咨询员个人成长和见习督导四大模块。具体包括必要知识和理论背景、相关咨询理论、个别和小组咨询技术、个人成长、儿童青少年咨询模式及方法、学生典型心理问题的处理、实务见习与督导等内容。
四、报名方式
报名条件:①我市中小学在职教师;②已取得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资格或人社部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③经过培训与资格认证后专职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④所在学校无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优先。
各区、直属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各区推荐10名学员,各直属学校推荐1-2名学员,培训学员将于报名后组织面试择优录取)。请于2月25日将报名表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复印件报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院。联系人:张丽琴,联系电话:86569216。
五、组织要求
此次培训由市教育局委托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院承办。培训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
请各区、直属学校认真组织,按要求推荐参训教师。各区教育局要统筹规划,制定计划逐步实现区域内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需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静心培训,学有所获。培训合格者,由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院共同颁发专业《结业证书》,获得此证书者具备资格参加南京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
附件:【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培训班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