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教育经过区划十多年来的发展积淀,整体水平实现了新跨越,内涵品质实现了新提升,已跻身全省和南京主城区第一方阵。为了展现激情办学、真情爱校、亲情培育“三情育人”为核心的建邺教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美术教师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开展艺术领域的学习和创作实践,为书画教学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决定于2017年下半年举行建邺区中小学美术教师优秀作品展览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筑梦建邺,与艺术同行
二、 参赛对象与组别
全体建邺区中小学美术教师
分中学教师组(包括普高、初中)、小学教师组
三、 承办单位
建邺区教育局
建邺区文明办
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四、 展览评选委员会
由建邺区中小学美术教师作品展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五、 展出日期
展出时间:2017年12月
展出地点:南京金奥国际商务中心
七、作品征集办法
(一)作品种类:
教师近几年创作的作品。作品包括:油画、国画、版画、漆画、水粉、水彩、丙烯、书法、篆刻、雕塑、工艺制作等。其中书法限软笔书法,篆刻除名章外,其它均可。
(二)作品尺寸:
西画等装裱外径宽、高均不超过1.5米,不小于四开大小;国画、书法作品不大于四尺整张。
(三)评选办法:
每一位教师在指定时间将个人1-2件作品拍照发送电子版jpg文件参加初评。照片电子文件命名必须标注学校单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并附作者联系电话。
请各位老师在提交作品时,按照以下要求:
(1) 请将作品简介(word电子版)发送至287726235@qq.com,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画种、作品尺寸、联系电话。
(2)进入复评的作者在收到组委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各校教研组装裱好作品(费用各学校承担)统一送至指定收件地点;参展作品附介绍。
八、奖励办法
1.本次展览将评出一、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区教师发展中心颁发证书。
2.组织获奖教师外出写生或参观画展。
九、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3.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将由展览组委会统一安排退件。
4.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建邺区中小学美术教师作品展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建邺区教育局 建邺区文明办
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