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4中队的滕国庆老师为我们做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古人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强国富民,安邦定国的必要方略。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每一个生活在法治社会的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保护。
法律对国家、社会、个人都非常重要,我们理应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首先,我们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爱惜公物,尊重他人,不迟到早退,不欺凌弱小,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例如:闯红灯、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现象,我们绝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加以劝阻。其次,增强法治意识,我们要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与我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行为守则》等,从而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继而自觉守法,以法律规范自身言行;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