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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02
宁教建[2005]44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
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要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的建设及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在走道、楼梯间打闹,提高安全意识。要做好学生晚自习时停电应急预案,值班教师定人、定岗。严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南京市教育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