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
接市教育局通知,在《南京市学校素质教育实践指导30条(案例)》(宁教(2005)67号)的基础上,在全市征集新一批素质教育实践案例向全市推荐、宣传和落实,请各中小学将20年来围绕素质教育目标所开展的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探索和实践活动加以总结并上报。具体情况如下:
1、各学校(中、小、职业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实践案例。案例必须充分体现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落实好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是学校在素质教育实践中不断充实、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典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和示范性。(注意新选内容与已经下发的30条不重复)
2、格式要求:与已经下发的《30条》格式一致,每篇文章包含定义(是什么)、目标(为什么)、操作指导(怎么做)、典型案例四个方面内容,其中前三个内容不超过800字,案例不超过1000字。
3、推荐篇目及上报时间。请各学校于下周三之前将相关篇目送交教育局中小教科后统一上交市教育局。每个学校可以上报1——2篇。
4、另2005年1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南京市学校德育实践指导》征集的工作通知也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抓紧落实,确保每个学校选送1篇并于12月10前上缴教育局中教科。
建邺区教育局
200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