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邺教育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 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来源:建邺教育局 第一条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 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 .....
文章来源: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时间:2003-11-28 21:31:23 来源:建邺教育局 阅读23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9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1996年5月1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
时间:2003-11-28 21:40:42 来源:建邺教育局 阅读263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维护举办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时间:2003-11-28 21:30:43 来源:建邺教育局 阅读272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附件上载 各中学: 2004年中学一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开始进行,请各相关单位按“附件”中的《公示样文与公示报告》将本单位通过人员按样文在本校进行公示,并于9月22日前将公示报告盖章后报人事科; 附:2005年建邺区中学一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2005年9月15日 2005年中学一级教师评审通过公示人员名单(共37人) 建邺区教研室 李晓宁 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褚雪冬 ...
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了更好地落实南京市教育局“统一规划,注重应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应用建设的指导,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范》。 一、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1、先进性:应采用先进的设计思想、网络结构和开发工具,应采用市场覆盖率高、...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