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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
第一篇 聆听感受
弟弟:
送来的鱼罐头和素食面收到了,这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可是,此刻面对这些好吃的东西,我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心里装满了泪水,别的什么都装不进去了……
弟弟,我抢东西时,原是想拿刀子吓唬人家,不料遇上了反抗,我就捅了一刀,结果把人给捅死了。最多过一两天,我就要给人家赔命了。我伤害了人家,我是死有余辜. 可是弟弟,哥更对不起父母,哥让父母伤透了心;哥也对不起你,今后家庭的重担要由你一人来扛了。
自从我被送进死牢房里,就一直在想,我是怎样落得这样可悲下场的呢?回想起来,一上初中,我就结交了一帮”朋友”,跟着他们养成贪玩的习惯,生活上学会了攀比,害怕学习上的困难,开始产生厌学情绪,后来就经常逃学旷课. 初二时在小贩那里偷了两元钱,没有被发现,感觉平安无事。
岂知人的思想是个很怪的东西,只要思想上染上了坏习惯、坏毛病,道德素质也开始变得低下,法律的尊严在我的心中也荡然无存了。而且开始我还认为自己年纪小,违法犯罪也不会有什么事。所以,从那以后,凡见了好的东西,我的眼睛就盯住不放,心里发痒,手也发痒,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有时心里也说,别干了,别干了,可手却伸出去了……
弟弟,听人说,快要死的人,心会变得很善良,留给人们的话句句都是真的。我今天要给你讲我的丑事,希望你不要学我,要接受我血的教训:千万要学好,决不可做坏事,哪怕是很小很小的坏事也不可以做。人一开始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胆子去干大坏事,而是由小慢慢变大,以后变本加厉的。说到这里,我还要提醒你一下,在你的那些朋友中,我看有一两个人像是不良之辈。也许我有些以貌取人,但凭着经验,我觉得要提醒你一下,因为人是相互影响的。
弟弟,请你告诉父母,我死后不要来看我。我是个有罪的人,我的心灵和肉体都是不干净的,就让我留在荒野里算了……
永别了,只盼弟弟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前程。 哥 绝 笔
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 在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第二篇:思考认识篇
1.王某的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哪些危害?
学生回答
投影:
对受害人的危害:身体、财产和心理均受到伤害
对自己的危害: 被判死刑、自毁前程
对家庭的危害: 精神倍受打击、生活负担加重
对社会的危害: 影响社会安定
2.导致王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哪些?主要原因是什么?
3.王某曾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对不对?
教师: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爆炸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师: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 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遵守法律,也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4.王某从违纪到一般违法,最后滑向犯罪深渊的变化过程,让你悟出了什么道理? (提示:结合格言“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教师:违法与犯罪本质相同,只是危害程度有轻有重。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我们一定要认清犯罪的危害,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水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事做起,加强自我防范,防患于未然。
第三篇:反思实践篇
出示图片
中学生中还存在着哪些不良行为?
金点子行动
加强自我防范,杜绝逃学旷课,我有金点子……
提示: 联系死刑犯王某的经历;结合所学知识;多角度思考;语句完整通顺
教师;我们应树立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自律;践行道德,提高品质修养;立志从小事做起,防患于未然,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第四篇:运用巩固篇
根据教材第100页的父亲写给儿子的一封信,以儿子的名义给父亲写一封回信,写出真实想法,字数150左右。
小结
今天我们弄清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事实说明,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人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俗话说:“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反馈练习
1、《伴你成长》P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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