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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小教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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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03-02

小教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普通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指示,参与全区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全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对全区小学的教育管理和改革进行规划、检查、指导,督促学校贯彻落实.  

  2.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小学现代化学校创建,负责全区小学实验校、示范校的年审.

  3.指导、督促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小学的课程管理和教材征订工作,督查学校执行课程(教学)计划,指导小学教学改革实验及成果的推广;牵头制定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对全区小学生的学业水平质量进行监控。

  4.配合做好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配合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和推荐;负责小学教学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5.综合管理全区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和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制订全区小学 、初中招生计划,拟订并实施招生工作方案,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招生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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