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更好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特制定 建邺区第二期(2016-2020)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五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二期五年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建设成果、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公平、提高人的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作为国家和江苏省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区,建邺区在“二期五年行动计划”中,以优化资源、提升队伍、提高质量、健全机制为重点,注重扩充资源与优化品质并重,公平普及与普惠优质并重,硬件建设与内涵建设并重,以全面推进区域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区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主导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政策制度设计、财政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与质量提升和督导评估等。
(二)坚持公益普惠。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度,坚持将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小区配建幼儿园举办成公办园或民办惠民园。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建立全覆盖的困难家庭适龄幼儿政府助学体系。
(三)坚持优质发展。加大省、市优质园创建力度,推进幼儿园内涵建设,以学前教育专家工作室为引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幼儿园课程建设,加强办园质量评估,推进家园共育,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水平。
(四)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鼓励普惠园办园主体多元化,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完善民办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破解编制难题,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创新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模式。
三、目标任务
(一)优化资源。继续实施“增量、普惠、优质”三项工程。到2020年,配套建设幼儿园32所,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100%;在公办园和民办惠民园就读幼儿占比达90%,省优质园占比达80%,省、市优质园占比达90%。
(二)提升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幼儿园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比例达100%、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90%;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100%、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0%;公办园100%配备男教师;教师五年一轮培训率达100%;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中,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达15%左右。
(三)提高质量。实施幼儿园课程建设促进工程。完善领衔教师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机制。到2020年,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幼儿园品牌课程。幼儿园课题立项覆盖率100%,省市级以上课题60%以上。
(四)健全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制度。探索“公办管理、市场运作”等多元发展的办园模式。出台《建邺区惠民幼儿园管理办法》,建立惠民园教师注册制。探索按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建立并完善幼儿园“准入、监管、评价”三统一的管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
加强整体规划。将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纳入“十三五”教育规划,综合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常住人口变化、办园规模标准等因素,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保障学前教育设施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
均衡资源布局。以街道为单位,科学规划各类型幼儿园的分布,通过扩大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举措,保障幼儿园增量与属地人口变化相匹配,幼儿园公益普惠度与优质度基本均衡。坚持将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小区配建幼儿园开办成公办园或民办惠民幼儿园。积极创建省级优质园,新开办幼儿园均在2-3年内创成省市优质园;现有未达标幼儿园,通过改扩建、班额调整、内涵提升等措施完成省优质园创建。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省市定标准,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小学一半,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逐渐加大对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方面的财政经费保障力度。
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在合理确定家庭分担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与购买服务制度,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促建设、促内涵、促发展。按规定程序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残疾儿童接收学前教育实行免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收学前教育的自主力度。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政策。
(三)促进公益普惠幼儿园发展
加快公办园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公办园机构编制使用机制,每个街道不少于2所公办园。落实《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在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对公开招聘的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探索按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严格落实公办园法人登记管理制。完善集体园、部门办园财政扶持长效机制。
推行公办管理的惠民园。建立“公办管理、市场运作”的民办惠民幼儿园办园模式。区教育局投入硬件建设,公办园派驻园长和骨干教师,通过课程资源共享、一体化管理,高起点优质办园。实行惠民园教师注册制,建立惠民园教师从教津贴。符合条件的惠民园聘用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岗位聘用、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权利。
支持民办惠民园的发展。出台《建邺区小区配建移交的幼儿园招投标办法》,委托第三方对移交的小区配建幼儿园进行招投标,鼓励并规范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举办民办惠民园。根据《建邺区民办惠民幼儿园扶持奖励实施办法》,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惠民园购买服务的力度,保障民办惠民园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对惠民园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配备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齐配足符合资质要求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教师、后勤管理人员等。教职员工配备未达标准的幼儿园,在审批、年检和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出台《建邺区惠民幼儿园管理办法》,试点对公办园及公办管理惠民园的聘用教师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工资保障机制,惠民园聘用教师实际工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在岗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公办园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公办园教师到惠民园支教。
创新教师培训模式。以最美教师为典型,加强师德建设。依托南京市及建邺区幼儿园的教师培训基地,加大对骨干教师和新教师的培养。依托省内外高校,实施幼儿园后备干部培养计划。依托学前教育专家工作室,引领幼儿园的文化建设与课程建设。依托学前教育联盟制管理,提升全体教师专业水平。按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
(五)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深化幼儿园课程建设。实施幼儿园课程建设促进工程,以园本课程建设为基础,以省市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盟区研训活动为平台,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实施幼儿园课程建设质量评估,从课程目标、内容、实施过程、资源等方面提高幼儿园课程建设意识和实施水平。
健全教育科研机制。实施领衔教师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建立“教研员带领衔教师、领衔教师带中心组教师、中心组教师带全体教师”三个带动的教师培养新模式。成立“十三五”教师个人课题指导中心组,指导课题的申报、立项和结题。继续实施集体课题跟踪指导制、奖励扶持制。继续开展“教科研走近课堂”活动。
建立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机制。深化与高校协同发展机制,积极发挥其在课程改革、队伍建设等重要领域的智力支持作用。鼓励支持幼儿园和优秀教师参与国内外经验成果和学术研讨交流。依托鹤琴幼儿园的国内外学术合作与交流平台,加强建邺学前教育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知名幼儿园的交流合作。
开展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根据《建邺区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考核方案》,建立公正合理的质量评估机制和导向明确的办园激励机制,更加关注幼儿发展、教师发展和幼儿园内涵提升,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园的办园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评促建,推动幼儿园质量整体提升。
(六)健全并完善学前教育综合治理
增强发展合力。政府牵头定期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区发改局、编办、财政局、物价局、人社局、卫生局、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局、综治、公安、民政、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残联等相关部门会同区教育局,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加强一体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教职工、幼儿家长和社会人士共同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快提高社会、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实施早教服务计划。启动“0-3岁婴幼儿父母成长计划”,成立早期教育专业讲师团,制定系统的教学菜单,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对区域内0-3岁婴幼儿父母的早期家庭教育实行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等。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健全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定期研究制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二期五年行动计划”。
(二)健全体制机制。按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办园的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保育教育服务。完善政府主导、社会举办者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教育督导室、监察室要把“二期五年行动计划”纳入督查督导范围,把政府责任落实、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质量提高、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切实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