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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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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30

  
各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员:
   义务教育学籍电子化管理补充规定如下,请各校学籍管理员按要求操作:
   1、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请各校按以下规则编号代替身份证号码:
    代替身份证号码的编号为19位:
    第1-6位为320105
    第7-14位为学生出生年月日,如20060901
    第15-18位为学生的流水号,与学籍号中的流水号一致
    第19位为B
    即:320105+8位出生年月日+4位流水号+B
   2、学校信息表中学校名称、地址均须写全称,如南京市南湖第一中学
3、上报时间:9月15日以前,有条件的学校最好在9月10日前完成。
   4、此次上报不采集学生数码照片。
   5、初中各学校学籍管理报表、学生变动情况上报明细表电子表格已发到各中学学籍管理员电子信箱中,请查收,并请于9月15日前随电子学籍表数据一并上交。
   另:昨天召开学籍电子化管理培训会上发的《港澳台在宁学生名册》和《与境外学校开展交流情况统计表》,请学籍管理干部转交校长,请告知学校尽快填写完(如没有请填无),加盖学校公章,于9月10日前交教育局中、小教科。
 
 
                       建邺教育局中、小教科
                       二OO六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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