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
南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下同)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以下简称“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7]...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苏办发[2004]21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8月5日 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国人部发〔2007〕10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宁政办发〔2006〕9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5〕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