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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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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3-02

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工委日常事务;协助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好工委与上级党组织及其他系统工委的关系。

  2、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计划、总结和干部任免等有关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相关通知的接转工作。

  3、组织工委中心组政治学习;组织开好局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4、协助区委组织部及工委领导做好中学、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考核考察、教育管理、培训提高及教育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党(政)校的日常工作;负责局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6、负责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管理、党员电教片的排放、工委党建网页的日常维护更新及党建等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与保管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年度统计工作。

  7、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8、协助做好师德建设、行风建设及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基层学校普法教育工作。

  9、负责老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会、共青团、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双拥和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工作。

  10、完成区教育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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