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办公室工作职责
1、围绕区教育局中心工作,制定本系统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审计报表,按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相关部门和本局颁发的规章制度,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接受上级部门及区教育局纪检部门临时安排的审计任务,对重点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反映调查结果,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审计小组开展审计工作时,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审计结论负责。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审计结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5、在实施审计监督的同时,加大对基层单位服务的力度。定期进行审计后回访,检查审计建议执行情况;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财务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