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建教工委[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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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邺区委教育工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检查组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总)支部,局机关各科室: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根据《中共建邺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发[2009]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派出4个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是区委教育工委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督促检查的重要举措,是以往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加强指导检查,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有利于促进各学校(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创造性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成果。参加两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区教育局机关、学校在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局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单位)的党员干部处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直接面对社区、群众,承担着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他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指导检查组的职责:一是检查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各项部署的落实情况;二是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向联系学校(单位)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四是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五是加强对区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和促进;六是加强上下联系、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汇总联系学校(单位)的工作信息,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注意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在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学校(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按照区委教育工委提出的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严格检查把关;把督促检查寓于帮促服务之中,当好联系学校(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帮手;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单位)的创造性;加强上下沟通,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从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和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上来,努力掌握指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权。要团结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廉洁自律,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区委教育工委交给的光荣任务。
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区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积极支持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工作,为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的实现。
附: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中共建邺区委教育工委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4日
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指导检查一组
组 长:秦惠莲 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秦 雷 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周志健 沙洲中学副校长
指导检查单位(11家):莫愁中专校、建邺高中、上新河中学、虹苑中学、南湖一中、南湖二中、沙洲中学、双闸中学、江心洲中学、南师附中新城初中、区教师进修学校
指导检查二组
组 长:易善平 区教育工委书记
成 员:谢 英 区教育局小教科科长
汪允中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员
指导检查单位(7家):南湖一小、南湖二小、南湖三小、莫愁湖小学、江东门小学、晓庄一实小、特师附小
指导检查三组
组 长:肖 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祝瑞松 区教育局小教科副科长
王 菲 新城实验学校副校长
指导检查单位(7家):爱达花园小学、奥体小学、新城实验学校、致远外国语小学、金中实小、双闸小学、江心洲小学
指导检查四组
组 长:王灏晓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 梅 区托幼办副主任
戴 洁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员
指导检查单位(7家):建邺实验幼儿园、市第五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奥体艺术幼儿园、区电大、区少年宫、金陵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