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文件
建教发(200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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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及推荐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活动暨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区教研室学科教研员。已获得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以上荣誉称号;男55周岁(不含)以上、女50周岁(不含)以上者,不参加评选。
对调入我区的外市(省辖市)区县各届学科教学带头人进行认定(不占评选名额)。
已获得“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或“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可申报参加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调入我区的外市(省辖市)各届学科教学带头人可申报参加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认定。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在区、校广大教师中堪为表率,具有较高的威望。热爱并能够为建邺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在本学科教学中对区、校的广大教师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在区学科教研活动中能起骨干作用。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对于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达到中学一级职称者可破格申报。参加“区名师发展研修班”的教师优先推荐。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且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市、区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位居同类前列,推进率高。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且在市、区中具有榜样作用。能承担选修课或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4、主持省市教科研课题的研究,或有市级个人研究课题,且取得研究成果。经单位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至少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5、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有教研科研成果材料3篇,其中申报学科的专业学术论文应不少于2篇(或1篇论文1篇案例),且至少有1篇必须是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或在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6、担任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专任教师,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
(二)区教研室学科教研员
1、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两年(含)以上;满三年教研年限(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得少于5年)。
2、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经验。掌握教学工作规律,有较强的教研能力、指导教学工作和组织管理能力。与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协作好。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堪称表率,在我区教育系统内具有较高的威望。
3、团结广大教师,培养骨干教师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帮助广大教师落实课程计划,钻研和掌握课程标准及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负责的学科教学质量在市调研测试中位居前列。
4、主持市级及以上的教研科研课题。其教研科研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具体而实在的指导意义。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奖。
5、每学年到基层学校开设或指导教学研究课、示范课并作专题讲座2至3次。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并有原始听课笔记。提供获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教研科研成果材料5篇。其中至少有3篇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或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三、评审名额
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60名。其中初中16名、小学18名、幼教8名、高中10名、职高5名、教研室3名。
四、评选办法
举办“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鼓励教师踊跃参加。教师要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由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评审行。
1、学校推荐
学校依据评选条件,从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述职、材料评审、教学质量考核等办法,提出评选候选人初步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推荐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的教师一并公示),向区教育局推荐候选人。推荐工作于2009年6月20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上报时需递交电子表格(学校、教师姓名、学科、职称、出生年月)并排序。逾期一律不接受补报。外市(省辖市)区县学科教学带头人的材料(并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并上报。
2、区教育局评审
区教育局组建“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科组。学科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上报材料,并深入学校进行听评课、座谈考核、评审。区教育局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
学科组评审程序如下:
(1)申报材料审核(100分)
审核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有无违纪行为、有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有无材料不全或失真的情况。
申报材料评审表
评 价 指 标 |
权重 |
A、教育教学思想,师德修养 |
30 |
B、专业知识、专题讲座 |
15 |
C、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或课题) |
15 |
D、教育教学工作绩效 |
40 |
(2)、论文、论著材料评审(100分)
(3)、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笔试)(150分)
(4)、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含教学基本技能考核)(150分)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按时顺利进行。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教师不准申报,申报材料不全或失真者取消评选资格。
2、报审候选人必报的材料:(1)“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一式两份。(2)获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教研科研成果材料3篇(教研员提供5篇)。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封面、论文、案例等材料的复印件。(3)教科研课题成果或教育改革实验项目成果(材料复印件)。(4)能反映指导在职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教研员提供示范课、专题讲座和到学校听课的原始材料。(5)职称证书(复印件)。(6)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奖证书(复印件)。评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2009年7月2日。
附件一: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二: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抄送:市教研室
第五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
单 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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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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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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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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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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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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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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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认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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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填内容为近三年实绩 |
市、区范围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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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专题讲座、教材教法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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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学科成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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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课题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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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或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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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各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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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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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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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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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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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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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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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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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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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认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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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填内容为近三年实绩 |
市、区范围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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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专题讲座、教材教法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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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学科成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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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课题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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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或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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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各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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