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不断增强爱生意识、师表意识、履职意识,做到激情办学、真情爱校、亲情育人,自觉践行“教师幸福、学生快乐、群众满意”的办学宗旨,本人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生、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二、遵守工作纪律,不旷教,不在工作场所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四、服从学校及上级的正常工作安排,不以非正当方式表达个人诉求,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
五、注重教师仪表,语言举止文明、服饰得体大方;
六、关爱学生,不歧视、侮辱、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热情服务,不索要、不接受家长财物;
八、抵制有偿家教,不在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介绍所教学生去各类培训学校参加补课,不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九、不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刊物或其它商品;
十、不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定、学术成果申报中弄虚作假。
以上公开承诺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