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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建邺区2014年初中入学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5-10

 

为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南京市《关于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4]15号)等教育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要求

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学校招生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⑴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⑵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⑶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等学校招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南京户籍学生,于6月6日至7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和区内试点公办初中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3.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依照《关于南京市2014年体育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14]9号)和《关于南京市2014年艺术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14]10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摇号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4.依据政策规定招生。依据《201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和对建邺新城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5.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招生。面向河西建邺片区的建邺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计划招生120人。

6.公办初中空余学额,试点电脑派位。今年在本区选择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进行试点,对学校空余的30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的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参加电脑摇号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摇号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毕业生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摇号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4] 26 号)文件要求,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招生日程安排

4月18日、19日,跨区就读的小升初应届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3日至5日,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

5月17日前,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5月19日至23日,初中校上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

6月6日至7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摇号志愿

6月21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校电脑摇号

6月22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7月12日至13日,具有建邺区户籍的小升初应届毕业生持《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到派位初中学校报到

8月10日,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9月30日前,各初中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各校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招生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入学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2.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有关部门将组织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区政府及教育局加强对本区域内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查,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予以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 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4]15号)要求,坚持免试入学,做到“五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学科竞赛成绩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五、本办法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87778707   招生监督电话:87778243 

附件:建邺区2014年公办初中施教区划分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4年5月10日

附件:

建邺区2014年公办初中施教区划分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  校

初中施教区

计划

班级数

备 注

★南湖一中

莫愁湖西路以东、汉中门大街以南、秦淮河以西、水西门大街以北和南湖路以东、水西门大街以南、秦淮河以西、应天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

6

体育特长生(女足)10名

★南湖二中

江东中路以东、汉中门大街以南、莫愁湖西路以西、水西门大街以北和江东中路以东、水西门大街以南、南湖路以西、应天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

6

★中华中学

上新河初级中学

燕山路以东、汉中门大街以南、江东中路以西、集庆门大街以北和夹江以东、汉中门大街以南、清河路以西、集庆门大街以北及夹江以东、集庆门大街以南、江东中路以西、梦都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凡属于夹江以东、梦都大街以南、江东中路以西、江山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派位。

8

艺术(美术)特长生36名;体育特长生(网球)5名

★江心洲中学

江心洲街道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

4

莲花实验学校

(初中部)

江山大街以南建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

8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

江东中路以东、梦都大街以南、泰山路以西、河西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

8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江东中路以东、河西大街以南、泰山路以西、江山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凡属于泰山路以东、梦都大街以南、秦淮河以西、江山大街以北本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派位。

8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 

     怡康街分校

江东中路以东、应天大街以南、秦淮河以西、梦都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

8

备  注

“★”表示学校为“南京市初中小班化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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