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2015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加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南京市2015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5]9号)特制定我区2015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宁教体[2015]13号),建邺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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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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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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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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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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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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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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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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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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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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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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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学附属上新河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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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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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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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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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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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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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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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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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时间节点
根据《南京市2015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5]9号)要求,建邺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时间节点如下:
5月4日 区教育局、相关招生学校分别在区教育信息网、校园网公布招生方案,启动招生工作
5月10日 报名截止,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5月13日 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和专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
5月16日 招生学校组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
5月22日 公布录取结果
5月23-24日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
5月29日 区教育局审核录取名册后,统一打印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
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招生工作,不得提前,也不得推迟。
三、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
1.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务必明确告知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并于5月1日前将上述两个方案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布并组织实施。
2.报名和专业加试期间在校园网设立公示栏,必须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测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加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要严格按照规定,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5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招生学校须与评委签订保密等有关纪律承诺书。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本专业工作,评判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③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④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
⑤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同时,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要关闭手机,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美术类的绘画、书法考试必须采用书面试题形式进行,专业加试试题由相关学校组织专家按考试要求命制,密封后在考试时现场开封,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考试资料由学校要留存至当年年底;体育类特长生专业加试必须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专业加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声音清楚,以备核查(注:如因录像问题导致考生成绩无法查证,属责任事故,责任由相关学校承担)。录像资料学校留存,保存至当年年底。
5.要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6.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7.体育类专业加试需现场告知考生成绩。经学校仲裁组核对后,考生专业加试成绩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招生学校存档,一份在学校公示栏中张贴。
8.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专业加试,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入学登记号、姓名、性别、小学毕业学校、测试项目、测试成绩等,公示期均不少于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9.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务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专业加试仲裁组(不少于5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要切实把发生的问题处理好。
10.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名单附后),督查组负责对学校进行专业加试现场督查,对上报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进行抽查复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直接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成绩差距较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区教育局设立投诉监督电话,87778247、87778243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附:
建邺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马 峰
组 员 强宏娟 朱国美 马琰 王海燕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