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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2015学年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企业资质预审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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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01

建邺区2015学年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企业资质预审公告

(一审)

2015623日—630日,南京市建邺区、鼓楼区、秦准区、玄武区、江宁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和浦口区联合举行了对参与“2015学年中小幼食堂大宗食材、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的供应商资质预审。预审组根据各区联合采购竞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等相关文件,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以下公司符合联合采购竞争文件中规定的一审合格条件,可以参加建邺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竞争活动,现将名单(编号)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以上单位准备二审材料。并于201578日上午900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报告厅参加答疑会,答疑会结束后缴纳联合采购费用。费用包括:1、联合采购文件:叁佰元/项(现金);2、大宗食材联合采购竞争保证金每一项贰万元,两项肆万元,三项及以上伍万元;3、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竞争保证金伍万元(保证金汇入单位:南京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保证金汇入银行:建设银行应天路支行,保证金汇入帐号:3200 1595 0500 5250 0122);4、参展费用600/项(现金)。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现场监督了预审工作。南京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派员全程指导了预审工作。

对本次资质预审结果有质疑的企业或个人,以及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资质等的投诉,可在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具名并提供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25-84501486

邮箱:GFGL2013@163.com

 

附件:附件:附件:2015建邺区预审通过企业名单.xls

 

南京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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