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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关于征集南京市建邺区教育系统集体用餐供应商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4-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为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以及建邺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建邺区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教发〔2013〕46号) 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我区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惠民工程、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集中采购”之第三点:“区教育局要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统一实施本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工作,可采取区单独或自愿联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一次,必须于当年7月31日前完成。”的要求,南京市建邺区、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江宁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化工园区拟于6月下旬或7月上旬联合举行2016学年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公开联合釆购活动。经研究决定,我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从2016年9月1日起,实行在全区联合选定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供应商框架下、学校二次自主选择合作供应商的管理办法。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南京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供应商,凡具备相应资质的工商企业均可报名。

一、背景资料介绍:

建邺区教育系统目前约有5所小学(含校区)由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供应商提供盒饭。经统计,我区现在每天约有2000份需求量。

二、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征集的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供应商仅在集体用餐生产公司中征集,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报名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准备投标的经营项目,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只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国家强制规定应具备的其它证件。相关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方式:

凡欲报名的企业,请填写以下报名表格,并于2016年5月9日前发送邮件至804395829@qq.com。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原件送交到南京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楠溪江东街小青路26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7:00(以收到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时间为准),过时拒收且不得参加本次的招标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86509062,86509957 张老师,陈老师

南京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9日

附:报名企业需填报报名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中 小 学 校

供 应 商 报 名 登 记 表


                          登记编号:

公司

名称


简     称


注册

地址


注册

有效期


公司

现在地址


邮政

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编号


注 册

资 金


企业人数

(是否具备健康许可证)


经营

面积

M2


其中:  M2

(盒饭分装专用间)


生产设备

(万元)


其中:消毒设备

(台)


法 人

代 表


联系电话


手机


授 权

代 表


联系电话


手机


电 子

信 箱


传真

机号


开 户

银 行


银行

帐号


主要经营项目


(按工商执照填写)


联系方式

本项目

负责人


手机


办公

电话


邮箱


备  注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备注:

1、如有为本市其它学校服务的成功案例请另附。

2、请附2016年5月份实际供应的集体用餐带量(熟化)食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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