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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邺区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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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0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暂住区公办小学就读,应在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6年5月31日止),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五证”材料,到指定的登记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现将我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安排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年8月2 日、3日(周二、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地点:江东门小学(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北路16号)

三、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建邺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至2016年5月31日止);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

请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准备好,登记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登记点备查。根据宁教规划[2015] 28号文件,“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各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建邺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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