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建邺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3+3计划”以及后青奥时代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加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南京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7]20号)和《关于南京市2017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教体[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7年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宁教体[2017]25号)文件,现将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公布如下: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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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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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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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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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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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初级中学 (原南湖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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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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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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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溧水、高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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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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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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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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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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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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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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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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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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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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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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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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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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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 啦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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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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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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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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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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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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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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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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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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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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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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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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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 拳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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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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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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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特长生报名、专业加试的相关要求
(一)初中特长生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
初中特长生的报名资格条件由各初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项目,参照普通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制定。对五证齐全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照同城待遇。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学校只能要求考生提供素质报告书和专业加试项目相关的证书。
学校务必在报名、加试前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明确告知
(二)专业加试的相关要求
1.专业加试聘请评委需具备的条件
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聘请评委,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5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招生学校须与评委签订保密等有关纪律承诺书。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本专业工作,评判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4)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
(5)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2.专业加试过程中的规范管理
(1)各招生学校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专业加试,不得提前,也不得推迟。要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2)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要关闭手机,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4)学校要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张榜公示。
报名和专业加试期间在校园网公示如下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特长生的政策,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专业加试合格线和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项目、计划;
2专业加试结果,包括入学登记号、姓名、性别、小学毕业学校、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5日。
(5)各招生学校专业加试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原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于5月24日报市教育局,一份由学校留存至当年年底。录像不得人为剪辑。
(6)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务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专业加试仲裁组(不少于5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切实把发生的问题处理好。
三、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办法等,按照《关于南京市2017年高中阶段体育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17]21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各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的审核、整个招生过程的督查巡视,每所招生学校派驻一名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2),严格督查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六不”要求以及特长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纪律的立即进行纠正和查处,并第一时间上报组长。各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特长生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之后方可实施。
2.严格收费规定。招生学校要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3.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招生过程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区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投诉监督电话:87778270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4月28日(周五)前 各招生学校招生方案上报区教育局中教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布并组织实施。
4月28日(周五) 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分别在区教育信息网、校园网等公布招生方案,正式启动招生工作。
4月29日-5月11日 学校完成对考生材料的初审,对不能提供相关证书但确有潜质的部分考生完成初步面试。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每个考生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籍号、拟报考项目、资格审查(提供考生专业加试相关最好的成绩证明,如系参加招生学校第一轮面试,须公布面试成绩)。
此段时间的具体安排,视学校情况而定,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
5月4日-5月6日 高中阶段特长生网上报名。
5月9日(周二) 高中招生学校下载报名信息。
5月12日(周五) 初中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13日-5月14日 考生领取专业加试通知书。
5月15日(周一) 高中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20日(周六) 专业加试。
5月22日-5月26日 各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
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5月24日(周二) 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录像报市教育局。
5月31日-6月1日 各招生学校登录市招办招生系统录入录取名
单,区教育局审核打印录取名册。
6月2日(周五) 录取名册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办
备案。
7月1日(周六) 高中学校提交破格申请条件。
附件1: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驻点督查安排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 峰
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招考办主任 杨 阳
组 员:
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吕 晨
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科长 陈国庆
区教育局工委办主任 强宏娟
区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张志宸
区教师发展中心体育研训员 方蛟龙
区招考办 王 丰
区招考办 阮 超
区招考办 窦文银
建邺初级中学校长 尚成凤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校长 王小平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校长 陈履伟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校长 叶旭山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校长 东 群
建邺高级中学 解克勤
附件2:
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驻点督查安排表
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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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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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点督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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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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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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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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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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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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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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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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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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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文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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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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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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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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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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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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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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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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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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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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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驻点督查员全程督查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