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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2017年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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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7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建邺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3+3计划”以及后青奥时代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加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南京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7]20号)和《关于南京市2017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教体[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7年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宁教体[2017]25号)文件,现将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公布如下:

学校名称

项  目

计划

范围

建邺初级中学 (原南湖一中)

女 足

10人

建邺、溧水、高淳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男 足

8人

建 邺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网 球

3人

全 市

书 画

36人

全 市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

啦 啦 操

6人

全 市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游 泳

4人

全 市

普通

高中

建邺高级中学

女 足

8人

全 市

跆 拳 道

4人

全 市

二、初中特长生报名、专业加试的相关要求

(一)初中特长生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

初中特长生的报名资格条件由各初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项目,参照普通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制定。对五证齐全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照同城待遇。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学校只能要求考生提供素质报告书和专业加试项目相关的证书。

学校务必在报名、加试前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明确告知

(二)专业加试的相关要求

1.专业加试聘请评委需具备的条件

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聘请评委,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5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招生学校须与评委签订保密等有关纪律承诺书。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本专业工作,评判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4)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

(5)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2.专业加试过程中的规范管理

(1)各招生学校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专业加试,不得提前,也不得推迟。要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2)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要关闭手机,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4)学校要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张榜公示。

报名和专业加试期间在校园网公示如下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特长生的政策,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专业加试合格线和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项目、计划;

2专业加试结果,包括入学登记号、姓名、性别、小学毕业学校、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5日。

(5)各招生学校专业加试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原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于5月24日报市教育局,一份由学校留存至当年年底。录像不得人为剪辑。

(6)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务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专业加试仲裁组(不少于5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切实把发生的问题处理好。

三、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办法等,按照《关于南京市2017年高中阶段体育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17]21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各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的审核、整个招生过程的督查巡视,每所招生学校派驻一名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2),严格督查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六不”要求以及特长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纪律的立即进行纠正和查处,并第一时间上报组长。各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特长生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之后方可实施。

2.严格收费规定。招生学校要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3.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招生过程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区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投诉监督电话:87778270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4月28日(周五)前      各招生学校招生方案上报区教育局中教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布并组织实施。

4月28日(周五)      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分别在区教育信息网、校园网等公布招生方案,正式启动招生工作。

4月29日-5月11日  学校完成对考生材料的初审,对不能提供相关证书但确有潜质的部分考生完成初步面试。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每个考生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籍号、拟报考项目、资格审查(提供考生专业加试相关最好的成绩证明,如系参加招生学校第一轮面试,须公布面试成绩)。

此段时间的具体安排,视学校情况而定,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

5月4日-5月6日     高中阶段特长生网上报名。

5月9日(周二)      高中招生学校下载报名信息。

5月12日(周五)    初中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13日-5月14日   考生领取专业加试通知书。

5月15日(周一)    高中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20日(周六)    专业加试。

5月22日-5月26日   各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

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5月24日(周二)    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录像报市教育局。

5月31日-6月1日    各招生学校登录市招办招生系统录入录取名

单,区教育局审核打印录取名册。

6月2日(周五)     录取名册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办

备案。 

7月1日(周六)     高中学校提交破格申请条件。

附件1: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驻点督查安排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  峰

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招考办主任      杨  阳

组   员:

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吕  晨

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科长          陈国庆

区教育局工委办主任               强宏娟

区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张志宸

区教师发展中心体育研训员         方蛟龙

区招考办                         王  丰

区招考办                         阮  超

区招考办                         窦文银

建邺初级中学校长                 尚成凤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校长   王小平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校长       陈履伟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校长   叶旭山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校长   东  群

建邺高级中学                     解克勤

附件2:

建邺区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驻点督查安排表

招生学校

学校负责人(校长)

驻点督查员

建邺初级中学

尚成凤

方蛟龙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王小平

陈国庆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陈履伟

窦文银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校长

叶旭山

强红娟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东  群

阮  超

建邺高级中学

解克勤

王  丰

注:驻点督查员全程督查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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