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教师培训

南京市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4-06-30

  南京市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通过报名与咨询、准备申请、受理申请、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察、资格认定、证书发放等阶段实施。现将报名与咨询、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同时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包括公民身份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学历条件是: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

  符合申请条件;

  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对于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应要求申请人将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送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查询工作站认证(地点: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内,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电话︰6299240)。

  2、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于200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

    (1)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2)鼓楼区、白下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区、下关区、栖霞区等8个区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白下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在玄武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鼓楼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3)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具体指定报名地点如下:

     南京市教育局指定报名地点: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中山南路388号二楼)

     玄武区报名地点:玄武区教育中心(如意里20号)

     鼓楼区报名地点: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北四卫头38号)

     白下区报名地点:白下区教育局(小火瓦巷50号)

     浦口区报名地点:浦口区教育局(珠江镇文昌路5号)

     六合区报名地点:六合区教育局(小北门44号)

     江宁区报名地点:江宁区教师进修学校

           (东山镇大街东路三新村12号)

     溧水县报名地点:溧水县教育局(中山西路12号)

     高淳县报名地点:高淳县教育局(镇兴路229号)

  4、报名要求

  报名时申请人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后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者还须提供前大专或中师学历证书)、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实认真填写《南京市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请记住本人所领材料袋编号,申请人体检时间、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均按材料袋编号排定),缴纳报名费。

  2004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按申请资格的种类分别到白下区、玄武区、鼓楼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2004年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自行前往上述地点报名。

  2004年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名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类)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凭中专教育类毕业证书和省教育厅颁发的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报名。(注:中专教育类统一考试合格证书11月24日全天在中山南路388号领取)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

     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以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均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004年2月28日(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拟于3月底在中山南路388号发放。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由市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报名时间也安排在11月24日至11月30日,与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在同一地点,补修考试对象应交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须填写《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2004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由申请人自愿报名参加,报名时间为200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晓庄学院举办中学类培训,培训报名点地址(两处):中山南路388号(市自考办内),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北四卫头38号),咨询电话:4702453。南京市女子中专、幼儿师范学校举办小学、幼儿园类培训,培训报名点地址(两处):玄武区教育中心(如意里20号),白下区教育局(小火瓦巷50号),咨询电话:6614311。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培训报名地址与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在同一地点。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三类,在上述地点自购。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测试报名。

  江宁、六合、浦口、溧水、高淳五区﹙县﹚普通话培训辅导站,负责接收本区(县)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测试报名。

  鼓楼等8个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教师资格报名点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凭本人身份证,交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缴纳测试和证书费。

  普通话测试培训由申请人自愿报名参加,有关测试培训报名及培训教材等事宜请与区(县)普通话培训辅导站联系,联系电话:

  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4457586。

     鼓楼区普通话培训辅导站:3328633;

     玄武区普通话培训辅导站:6646686—803;

     浦口区普通话培训辅导站:8882274;

     六合区普通话培训辅导站:7106821;

     江宁区普通话培训辅导站:2281514—8004;

     溧水县普通话培训辅导站:7221354;

     高淳县普通话培训辅导站:7312056。

  南京市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总体安排、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详见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请上“南京教育信息网”查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