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做好“禁放”和“有限开禁”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现对全区各中小学提出具体要求:
一、明确烟花爆竹春节“有限开禁”和“禁放”的涵义。“有限开禁”不是开禁,而是加大禁放力度,对末开禁的范围内如果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由原规定罚款500元,提高到罚款1000元。
“有限开禁”有指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燃放限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放寒假前做好三件事:一是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在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在“有限开禁”范围内燃放,必须在家长陪同下,遵守“有限开禁”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二是召开一次家长会,向家长讲清“禁放”和“有限开禁”的要求。三是给每一位学生家长发一份《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信的内容市教育局1月22日已刊登在南京市教育信息网(
http://www.nje.cn)上,各校可下载。
三、建邺区所有学校内都是禁放区域,各单位要做好住校教师及其家属子女的工作,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生问题,教育局将追究有关学校责任。
四、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表在放假前报教育局办公室一份。对门卫和值班人员要加强管理。假期进出校门要进行登记,值班巡查校园要有记录,值班电话要保证畅通,如遇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
建邺区教育局安全科
200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