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区安监字(2005)09号文件精神,联系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整治工作要点:
1.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本单位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针对学校实际状况,重点把握好使用与管理两方面,做到安全的使用、规范的管理。
3.对本单位教学上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连同使用要求、管理规定一并上报区教育局安全科。
4.在本单位全面清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落实整改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以防万一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5.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学上化学药品的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的使用,正确的操作。
6.教学上使用的化学药品,要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管理,要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7.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完成此次危险化学药品、烟花爆竹的清查、登记造册、连同使用要求、管理规定的上报工作。
8.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31日前,地点:教育局安全科(水西门大街88号2楼),联系电话:86521306。
建邺区教育局安全科
200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