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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建邺区教育局2005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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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01

  
 
   为做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区教育局要求学校开展“四个一”的安全宣传活动,即“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悬挂一条安全标语、制做一幅安全展板。”现就具体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记录》是否按期进行自查、如实填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处理。
   2.04年校舍维修(基建)情况,是否登入《校舍档案》中。
   3.学校有无危(险)房,屋面有无渗水现象。
   4.目前校舍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
   5.消防器材(灭火器)是否正常使用范围。
   6.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7.学生宿舍夜间是否有巡视和值班记录。
   8.运动器械是否安全、牢固。
   9.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管理、使用是否规范。
   10.锅炉、压力容器是否按规范正常检测。
   二、方法和要求:
   1.自查阶段(5月30日—6月10日)各学校按照本通知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校的校舍管理和安全进行一次自查,自查后各单位填写《校舍安全检查表》,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基建技装科。
   2.重点检查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区教育局基建技装科、安全科将根据自查阶段各学校自查情况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校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校舍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自查工作和填写检查表,及时做好报送工作。
 
附:《校舍安全检查表》
 
 
 
                                      建邺区教育局
                                    200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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