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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关于进行初三毕业证书验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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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14

  
各初级中学:
接市教育局15日通知精神,今年初三毕业证书发放的成绩核算方式为:以学年成绩为准(三年),按照初一占30%,、初二占30%、初三占40%的比例进行核算并算出成绩,主要学科(主要指中考学科)全部及格的发放毕业证书,不及格的学科要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不能发放毕业证书,只能发放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凡是没有参加中考的一律不得发放毕业证书。
 
我区进行毕业证书验证的时间为2005年7月15日下午和16日全天,需要携带的文件有:
1.各学校初三毕业证书发放名册(电子稿和文本稿各一份,文本稿需要加盖学校印章);
2.学生的学籍表册;
3.中考考试的分数条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请各学校将上述材料的顺序要整理为一样的顺序,便于检查验证。
 
                           建邺区教育局中教科
                               200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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