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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建邺区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来源:

浏览量:498

发布时间:2005-09-09

南京市建邺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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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05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宁语委[2005]6号《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组织好我区第八届“推普周”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工作不断深入,并向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拓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活动时间:2005年9月11日至17日。

  三、活动主题:“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四、活动安排

  1、“推普周”期间向广大市民免费发放第八届推普周活动南京市宣传专刊。

  2、区语委、各街道在主要公共活动场所设立中心宣传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区语委9月11日在和平广场举行推普周宣传活动,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义务测试。

  3、参加市语委举办的“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南京分赛区活动。参赛对象为中小学教师、学生及社会各界语言文字使用者和爱好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各校要开展宣传活动,中小学以普及普通话为主题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等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结合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发挥在推广普通话宣传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5、积极参与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前培训优秀课评选活动和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学校教师学生举办的有关征文、竞赛和推广普通话电视公益广告、手机公益短信评比、评选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全区推普周活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语委牵头,区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市容等单位在区语委的统一协调下,互相配合、及早安排,共同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努力促进和推动我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2、积极营造氛围。推普周宣传活动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中心,各街道、各学校、区语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在认真总结前七届推普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力求以创新的工作方法、新颖独特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和扎扎实实的效果,加大对推普周的宣传力度,营造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3、公共服务行业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自觉使用普通话。

  4、市容、城建部门要在主要活动场地设立宣传标语牌,城建部门要为宣传活动免费提供场地。

  5、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各学校、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活动小结交区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建邺大厦1812室。联系电话:86492246)。

  六、其他事项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1年印发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进行了修订,名为《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见附件),供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各学校使用。

  附件: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

  

  

  

  南京市建邺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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