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双拥工作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10月中旬进行的省级双拥模范区申报验收工作,请各学校将本单位开展双拥工作的有关情况、资料数据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工委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2003年、2004年、2005年1—9月
二、统计内容:
1、教育拥军:
共建对子 ;科普基地;生产资料讲座、参观次数、人数;文化教育培训班次、人数;赠科技教育设备书籍(万)
2、慰问部队:
走访次数;经费(万元)
3、共建单位:
军民共建点(个);被地方或部队评为县团以上先进单位(个)
4、基础拥军优属服务组织(个)
5、宣传报道:
双拥报道投稿(篇);市以上媒体、杂志刊载(篇);标语牌(个)
6、其他双拥活动或工作特色
三、具体要求:
1、统计内容能详细则尽量详细、完整,要按三个时间段分别汇总,在提供数据资料的同时尽可能提供台账资料;
2、统计资料上报时间: 2005年10月14日(周五)下午5:00止。
建邺区教育工委
200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