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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关于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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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04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建邺区政府和建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修改意见》,2006年春节期间我市在六城区范围内仍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即:允许市民在规定的时间段,在规定的开禁区域,购买并燃放批准销售的烟花爆竹。为保证2006年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禁放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广大在校学生遵守《禁放规定》,安全有序地确保圆满完成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组织领导、职责明确。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整治和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责任,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     宣传落实、教育到位。

  各校要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和有限开禁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对有限开禁有关规定的宣传,加强对群众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是对中小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避免出现违规燃放和携带不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三、     有限开禁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有限开禁是指在规定的禁放地区内限时间、限区域、限品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时间限制:2006128日(农历除夕)中午12时起至212日(农历正月十五)晚上24时止,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其中2006128日、129日、21日和22日为昼夜开放。

2.区域限制:经审核,全区有限开禁区域共有5处,分别是:双闸街道五星中心广场、沙洲文体路、江心洲、南苑街道南河堤路及西面待建工地、兴隆街道江东中路以西、奥体大街以南停车场。

  (重点提醒:江心洲中心小学、江心洲中学为重点禁放单位)

  四、     具体措施:

  各校寒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的教育,也可结合家长会的形式进行。使广大学生清楚什么时间能燃放、什么地点能燃放、怎样安全的燃放。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附:建邺区教育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程建民

  组员:刘向玉、宣国女、王存贵、谢英、刘定秀、胡敬、陈国安、汤怀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科;联系电话:86521306

  联系人:汤怀学。

  

  

  (补充通知:各校在寒假期间要重点做好计算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要确保在假期间不发生失窃现象,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建邺区教育局

   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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