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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关于组织参加区"新城之春"文艺汇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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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19

  
 
关于组织参加建邺区
教育系统"新城之春"文艺汇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组织好2006年建邺区教育系统"新城之春"文艺汇演,现根据教育局领导指示,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组织好观众队伍和演出队伍。
   1、我区教育系统"新城之春"文艺汇演于1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区机关大礼堂举行。
   2、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根据所发的“入场券”票数,先安排校级领导(含校长助理),再安排中层干部(含工会主席,总务、教务、德育、教研室等主任、副主任,人事秘书,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等)参加,观看演出的人数不得少于所发的票数。
   3、观众队伍要由学校主要领导带队,提前15分钟进入演出会场,并在指定的地方就坐。
   4、有表演任务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将演出队伍带到到达演出集合地点,并有专人负责,要服从统一指挥,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
   5、保持会场的热烈、欢快、和谐的气氛;
   6、会场内请勿吸烟。
 
                   建邺区教育局
                   建邺区教育工委
                    200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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