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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关于进一步规范2006届初三毕业生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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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06

  各初级中学(公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2006届初三学生中考报名工作,请各初级中学的中考报名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中考报名要求进行,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必须与学籍生数一致,不得随意将学生推向校外,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作为区报生处理的,必须填写《2006年中考报名区报生申请表》,由教育局核准并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将有关区报生的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时间做以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

  (1)因各种原因,家长放弃就近入学的公派学位,但中途又回来的学生(原则上是初二年级以后),为了解决这些学区内适龄学生入学而由教育局指定的。

  (2)事先经区教育局同意的一些特例。(必须有教育局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了上述两个条件之外,任何情况都不得以区报生处理,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二、申报时间:

  各学校按照上述条件于200639日(周四)下班前将2006年中考报名区报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16K)并加盖学校公章交教育局中教科,逾期没有送交的作为没有区报生处理。

 

  建邺区教育局

2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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