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教师培训

关于做好2006年夏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6-05-23

    

 

  各中小学、幼儿园: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校应从保障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夏季已经来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指导下,规范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就做好今年夏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领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按照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2004[176]号夹文件)和《建邺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十要十不准规定》要求,组织好监督管理工作,并认真使用区教育局编印的《建邺区 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手册》和《食堂采购食品登记簿》。要将有关制度予以公示,并按区教育局要求设置了举报箱或意见箱,接受师生的监督,听取师生的建议。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认真执行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岗位责任制、培训制度、考核机制的落实。学校食堂应将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程序在醒目位置公布,还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报告人,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三、加强预防控制,把好快餐订购关。订购快餐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卫生部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60号),要以《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依据,选择卫生安全达标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派人对其进行考察与监督。

  四、加强食堂管理、严格操作规范。

  1、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学校食堂未经许可不得制售面包及饮料,不得违反规定制售冷荤凉菜,不得供应剩饭剩菜。

  2、要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食堂不得使用未经体检、未经培训的人员,要有专人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工作,保证食堂的各类证件有效。

  3、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一是食品原料的(种类)索证要齐全并有效,应向米、面、油等食品原料的供货商索取有效证明,同时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食品、原料生产厂的有效的营业证、产品合格证或同一批次食品原料卫生检验合格证(检验单),尤其是在供货商的资质不太可靠的情况下,更要严格把关。二是采购食品、原料时要严把的质量关,不得采购质差、霉变的食品。

  4、要严把消毒关。学校食堂要有清洗餐具的专用水池或清洗池,并有明显标志,消毒设施要完善,餐具清洗消毒后要注重保洁,备餐间要有紫外线等消毒设施。根据卫生部20056月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要求,食堂备餐间入口处应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学校食堂要尽快将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5、食品的留样。食堂要有冰箱专门用于食品留样,留样的食品不得与生食或其它物品混放,并加盖薄膜,以免造成交叉污染,留样数量要在100克,留样时间为48小时。在留样前应对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6、主、副食品的储藏。库房要干燥、通风,不可混合使用,冷藏设施要完善,生食不得带外包装冷藏,熟食应及时冷藏并加盖薄膜。

  7、食堂环境及个人卫生。学校食堂周边及内部环境要有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有卫生死角。要确保防蝇、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食堂内不得有苍蝇。食堂从业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戴戒指、勤剪指甲。

  8、食堂的管理台账。学校要重视软件资料的建设,管理台账要齐全,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内部考核及监督管理等资料要健全。

  建邺区教育局

  2006年5月23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