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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助学券新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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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9

   

  各中小学校:

  接市局通知,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助学券”发放有新变化。为方便低保户领取“助学券”,并加强对低保户的审核,今年秋季不再发放纸质“助学券”,改为学生在开学报到时直接将“低保证”交给学校,由学校进行初审,并按以往局里打印的登记表模式进行登记录入(按年级录入),在学生报到的二天内将低保证、登记表交计财科,同时携该表(Excel表)的U盘拷入计财科,计财科进行复核确认。学生不必再复印证件。凡学生姓名不在“低保证”家庭人口中的,不享受“助学券”优惠待遇。“助学券”的优惠待遇不变。

  学校见此通知后,请迅速向各班主任传达,并向学生进行宣传,校内及校门口要有书面告示。

  

                      计财科  2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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