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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28
各中小学: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组织观看优秀儿童剧展演的通知》精神{宁委宣通(2006)28号},请各校结合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儿童剧展演。并将有关计划方案8月31日前所区教育局体卫科。(电话:86492252、13851573492)市有关部门将派员上门联系请各校组织接待。
建邺区教育局
200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