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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南京市心理咨询员认证报名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9-25

 建邺区参加认证的老师,请将材料交至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二楼209李晓宁老师办公室,截至929日(星期二)上午:900

 

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中小学

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诚恒楼5楼心理辅导中心。地址:南京市农场巷124号(乘11、20、24、40、48、58、59、67、70、93等路公交车在太平门街站下或乘68、91、313等路公交车在太平门东站下即到)。学校联系人:王天文,电话:68909786。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取得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过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282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②参加国家劳动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员证书,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③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

四、报名手续

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认证申报表”(一份,需注明学校全称且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心理咨询员培训结业证书、毕业证书(或劳动部二级心理咨询员证书、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学校出具证明);四项作业:个人成长报告、心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个别(心理)咨询报告、小组(心理)咨询报告,一式三份,并分别装订,做好指定格式的封面。

今年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采取区(直属学校)集体报名。希望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认真细致,收齐每个报名者的申报材料,并仔细填写报名表(以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排列为序,单位要写全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前往报名。

未尽事宜,请与王天文(68909786)、张恬(83639941)联系。

备注:附件可从南京市教科所网站(www.njjks.cn)的“心育指导”栏目中下载。

附件:

1.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

2.个人成长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3.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撰写说明及封面

4.个别(心理)心理咨询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小组(心理)心理咨询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5. 2015年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集体报名表(附样)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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