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含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苏教法〔2016〕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7〕1 号)的文件精神。我省2017年3月20日——4月20日,举办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参赛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馆等其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参赛教师在参赛期间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进入“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如未绑定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的教师,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查看《微信企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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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