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0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9〕1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教师参加2020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以下简称“实践评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各级电教机构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具体参赛内容设置如下:
活动分为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两个组别,具体参赛内容设置如下:
(一)基础教育组
幼儿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中小学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
特殊教育: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今年“实践评优活动”与“南京市第六届(2019年)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进行竞赛整合,故本次活动中“幼儿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无微课作品类评比。
(二)中等职业教育组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以下简称“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三、项目要求及评比指标
项目要求及评选指标参照《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网址: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或“信息化活动”网站。
四、参赛办法及作品数量
(一)请各校(园)统一组织并推荐本校参赛作品,以校为单位进行作品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经区级初评后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二)作品数量要求:
1、幼儿园:每园不超过5件;
2、中学:每校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3、小学:每校作品不超过5件。
4、中等职业教育:不超过10件。
五、作品报送有关要求
本次活动 将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评比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jxsjpy.nje.cn)中进行,参赛作品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参赛教师操作手册”。作品上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前。
上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附件1或附件2)、视频、作品文件包(与作品相关的所有材料,作品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其中,“课件”类作品请制作成“课件演示视频”上传至平台。
因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1或附件2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请各校将附件3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稿发送至362599110@QQ.com,纸质稿盖学校公章,于6月15日前送至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406办公室。
作品详细制作要求请仔细阅读市教育局文件(附件四),不合要求作品将直接淘汰。
六、作品资格审定
有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作品制作
1.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3.本次活动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未尽事宜,请与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吴晓萍,联系电话:86521756。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附件1: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doc
2.
附件2: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doc
3.
附件3: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doc
4.
关于举办2020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正式文件).doc
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