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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

关于参加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5-17

各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2〕2号)以及《关于举办2022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2022〕12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展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效果,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对教育教学的应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建邺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以下简称实践评优活动。具体事项通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等。

(二)专项。中小学课例专项从本届活动起,设置“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与“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项目安排另行通知,将在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服务平台(ai.eduyun.cn)、中央电化教育馆虚拟实验教学服务系统(vlab.eduyun.cn)公布。

三、项目要求及评比指标:

  项目要求及评选指标详见附件1和附件2,也可参照《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

四、参赛办法及作品数量:

  1.参赛方式。由各校(园)统一组织选拔,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比赛,以校为单位进行作品报送。

  2.作品数量要求。各校报送作品数量: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每校最多5件,中等职业教育专项作品报送数量不限。

五、作品报送要求:

  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评比系统”(以下简称平台)(http://jxsjpy.nje.cn)中进行,参赛作品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参赛教师操作手册”。作品上报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前。

  上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附件3或附件4)、视频、作品文件包(与作品相关的所有材料,作品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其中,“课件”类作品请制作成“课件演示视频”上传至平台。

  因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3或附件4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六、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作品制作要求:

  1.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3.本次活动不接收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八、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学段和项目分别推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吴晓萍。

九、附件: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材料包

  1.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项目要求;

  2.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测评要点;

  3.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

  4.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材料包】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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