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本学期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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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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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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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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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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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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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残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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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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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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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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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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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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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步骤:
一、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下列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残疾人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学生家庭情况开展认定工作。
资助标准:在公办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
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50%。
生活补助:1、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学生、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125元。
2、其他类型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750元。
申请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 15日。
申请流程: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本校 会计室 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交幼儿园进行验证。
学校名称:南京市建邺区南苑幼儿园
2020年9月8日